学院全体2025届本科生、研究生毕业生:
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,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、激励和引领作用,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、积极进取、奋发有为,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参评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维护民族团结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,思想品德表现优良;
3.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,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;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,身心健康,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;
5.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优秀研究生”、“优秀研究生标兵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1次,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研究生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2次。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(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〔2006〕61号文件为依据);
2.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;
3.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、学习、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,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。
三、评选程序
院级优秀毕业生按学生提交荣誉称号申请、学生所在班级或年级评议推荐、学院审定并公示(至少三个工作日)的程序进行。请意向申请学生在2025年4月30日17:00前将《附件1:tyc1286太阳成集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。
四、评选比例及要求
1.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总数的10%(已经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不再参评);
2.评选要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标准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评选质量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;
3.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、品行不端、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,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,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,或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4.参评优秀毕业生,要求2025年能毕业(包括12月份),最终获评的同学,若6月毕业则6月领取相应证书等材料,12月份毕业则12月份领取,如果12月份不能毕业则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。相应证书等材料与毕业证书一同发放。
tyc1286太阳成集团
2025年4月8日